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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務禮贈的“自殺行為”

來源:國乾文化  發布:2013-09-18  點擊:次
作為企業與客戶之間溝通的一個環節。送禮不僅是一種禮節,而且也是一種社交手段,不過,送禮并非越貴重越好,在這一點上,許多國際大公司的做法值得參考。如某國際IT公司內部有要求,贈送給客戶的禮品價格不能超過兩百元,否則視為違反公司內部條例。后面,此IT公司選擇送高檔的筆,并且在筆上雕刻客戶的名字或祝福語或公司圖案,既顯示了對客戶的細心關懷,也是一件經濟實用禮品,同時也具有紀念收藏意義。
 
  送禮,這事看起來很小,但里面的奧秘可不少。如果你需要給客戶送禮,那么以下就是你不能不知道的送禮“自殺行為”。
 
  1、和客戶的關系還不是很熟時貿然送禮。
 
  2、提著很大件、很扎眼的禮物到對方的辦公室。
 
  3、在對方身邊有其他人時送禮。
 
  4、送禮之后到處和別人說,我給某某送禮了。
 
  5、一邊送禮,一邊請人幫忙。
 
  6、送禮的第二天就打電話給對方,問對方某件事能否幫忙。
 
  7、直接送現金、鉆戒、黃金等貴重禮品。
 
  8、“刻意”送禮,比如說用“特意”、“專門”、“專程”等字眼來形容給對方送禮的行為。
 
  9、送的禮物根本不合適對方。
 
  10、只有節日才送,平時一點表示也沒有。
 
  11、送的禮物沒包裝。
 
  12、在春節、中秋、端午這些送禮的高峰期,送出去的禮物是大路貨。
 
  13、平時動不動就送禮。
 
  14、沒有弄清對方的位置、權限和在公司內部說話的分量,就貿然送禮。
 
  15、給下級送的禮物比給上級的還貴重,并且上級很可能會知道這個事。
 
  16、辦事之前拼命送禮,事成之后音信杳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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